广徽晨 发表于 2024-4-18 22:07:07

_人生的黑匣子——“网络遗嘱”靠谱吗?

  
  马来西亚MH370航班失联事件令人们在扼腕悲剧发生的同时,亦感叹人生无常。但是,“马航”事件的发生却意外带动了“网络遗嘱”网站的发展。人们在这些网站上购买一个云保管箱,放入文字、音频、视频等各种形式的“遗嘱”,同时设定好这份“遗嘱”的指定联系人,在本人去世或失去正常意识的情形下这份“遗嘱”就会送到指定联系人手上。但“网络遗嘱”真的靠谱吗?“网络遗嘱”究竟有什么用处?小编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。
  第一、“网络遗嘱”是否有法律效力
  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规定,法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、自书遗嘱、代书遗嘱、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这五种,并且《继承法》对于这五种遗嘱是否能够产生效力也有较严格的形式要求。“网络遗嘱”并非是法定遗嘱的形式之一,也不符合五种法定遗嘱的形式要件。
 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遗嘱的生效是以“确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”为前提的。由于网络上的信息极易被改动,内容的真实性很容易受到质疑,从而影响裁判机构对于“网络遗嘱”是否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的判断。
  第二、“网络遗嘱”是否会得到法院认可?
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规定,质证时,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、关联性、合法性,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,进行质疑、说明与辩驳。“网络遗嘱”作为一种电子数据形式的证据,可以提供给法院。若法院能认定“网络遗嘱”的真实生、合法性及关联性,则可以将“网络遗嘱”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。
  前文提到因网络中的信息极易被修改使得“网络遗嘱”的真实性容易被质疑,但这并不意味着“网络遗嘱”一定是不真实的。从技术上说,可以通过判断“网络遗嘱”生成的软件、命令程序、操作系统、网络状况是否稳定可靠,电子数据证据生成时的设备状态等等因素来判断“网络遗嘱”的真实性。此外,若有其他关联证据与“网络遗嘱”相佐证的也可以由此推定“网络遗嘱”是真实的。并且,目前已经出现一些公证机构开始提供“电子数据公证”业务,通过这种方式存储的“网络遗嘱”的真实性受到质疑的可能性较小。
  第三、各类遗嘱的注意事项
  1、自书遗嘱—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  2、代书遗嘱——由他人代书的遗嘱,必须符合三个条件、缺一不可条件方可有效:(1)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。 (2)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;(3)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、遗嘱人均须签名。
  3、录音遗嘱——应当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,否则无效。
  4、口头遗嘱——遗嘱人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,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,否则也是无效。并且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等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口头遗嘱无效。
  5、公证遗嘱,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,遗嘱人亲自申请后,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,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。
 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,网络的便捷性给遗嘱的订立和保存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。但在目前的法律实践中,裁判机构直接认可“网络遗嘱”的规则还很不明确,小编提醒大家需谨慎订立“网络遗嘱”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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